孙志的询问笔录
案号:滨公刑询字〔2024〕15号
案件名称:萧凌坠楼案
询问时间:2024年11月11日14时00分至15时30分,深秋的日光透过百叶窗,在询问室的桌面上切割出明暗交错的条纹,恍若被割裂的真相碎片。
询问地点:滨江市公安局询问室2,狭小的空间里弥漫着陈旧的纸张气息,墙面的单向玻璃倒映着被询问者紧绷的轮廓。
询问人:轩辕涛(警号:[X])、唐薇(警号:[X]),二人如狩猎的鹰隼,目光紧盯着对方每个微表情的颤动。
被询问人:孙志,男,38岁,身份证号:[具体号码],住址:滨江市花园小区8栋2单元501室,职业:户外运动策划公司合伙人。他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座椅扶手,皮鞋在地面轻叩出焦虑的节奏。
记录人:张剑
问:孙志,此番邀你协助调查萧凌坠楼一案。依律你须如实供述所知,任何隐瞒或伪证都将承担法律后果。先说说你与萧凌的关系。
答:我与萧凌是相交多年的挚友,私交甚笃,生意场上亦有紧密合作。他供应登山装备,我负责策划活动与带队,恰似齿轮咬合,缺一不可。(他的回答流畅如背诵,但喉结的快速滑动泄露了不安)
问:详述案发当晚聚餐时,关于新款登山装备供应和推广的讨论细节。
答:争论核心在于价格。萧凌坚称新绳索定价过高,直言这将吞噬利润、阻滞销路;赵宏却以成本为由,咬定至多降价5%。当时剑拔弩张,我不得不从中斡旋——多年合作情谊,岂能因蝇头小利破裂?谈及推广,萧凌提议借抖音、小红书等平台造势,辅以高校周边的线下活动;赵宏当即反驳租金高昂,我虽认可线上思路,亦提醒需权衡投入产出,莫做赔本买卖。(他的手掌在膝盖上反复摩擦,似在擦拭无形的冷汗)
问:聚餐全程,萧凌的状态有无异常?情绪、行为是否存在蹊跷之处?
答:总体如常,唯因价格争执略显急躁,声调抬高几分。饮酒虽多,但以他的酒量,未至失态。(他刻意强调“如常”,却回避了对方眼神)
问:聚餐时,李悦与萧凌的互动有何特别之处?
答:二人频繁碰杯,交谈时耳鬓厮磨。彼时我正与赵宏商讨成本,仅瞥见他们低语密谈,似有隐秘不欲人知。我打趣追问,他们却笑而不答。(他的瞳孔微微收缩,这个细节被轩辕涛敏锐捕捉)
问:聚餐结束后,你的行踪如何?提供具体时间及佐证。
答:径直返回公司加班,约9点半抵达,公司门禁记录可查。当夜埋头整理登山活动策划案,直至凌晨方归。(他的回答精确到分钟,反而显得刻意)
问:对萧凌坠楼一事,你作何猜想?
答:此事荒诞至极!他性格豁达,事业顺遂,即便与赵宏有分歧,也绝非轻生之人。我至今如坠迷雾,实在参不透……(他的声音突然哽咽,手指死死攥住衣角)
被询问人确认声明:笔录内容与我所述一致。
被询问人(签名并按手印):孙志
日期:2024年11月11日
询问人(签名):轩辕涛、唐薇
日期:2024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