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:吐露个底朝天(1 / 1)

不过话说回来,娇丫头这说一不二的性子,倒有一半是他们这些长辈纵容娇惯出来的。

另一边,衙门在经过一天一夜的走访查探后,案子终于有了眉目。

据顾家附近一家酒楼里的伙计反映,在案发的前两日,每日晌午和傍晚时分,都有一伙人来用饭。

与其他食客不同,这几人进出都戴着面巾,出手颇为阔绰,每次都要点四五道荤菜,因此伙计对他们印象极深。

“据目前掌握的线索,涉案歹人共有五名,年纪都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。“捕头指着案卷道,“其中为首的歹人身长八尺有余,体型瘦削,操本地口音,随身带着个褡裢,疑是装着开锁的器具。“

“第二名歹人,就是先前那个'独耳贼',身长约七尺五寸,也是本地口音。“

“第三名歹人身形矮小,不足五尺,带着苏地口音。“

“第四名歹人身长七尺左右,右脸从太阳穴到下颌有一道明显的刀疤。“

“第五名歹人身长亦是七尺,本地口音,生得白净。“

捕头翻着案卷继续道,“据伙计说,此人与其他几人不同,外衫下还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短打。我们查了查,如今城里只有官办的铁匠铺和兵器局的工服是这个颜色。“

正说着,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。

王捕快大步流星走进来,满脸喜色:“头儿,查到了!这人是铁匠铺的!“

也是天意使然,这两处官办作坊的工匠虽数以千计,但近日无故告假两日以上者,统共不过三人。

头一个是个须发皆白的老匠人,年岁相差甚远;第二个是个即将临盆的妇人,自然也不相干。

最后剩下的,唯有一人!

“此女名唤林珠,其姑母林月茹九年前入顾府续弦,对顾家内宅之事可谓了如指掌。“

“更兼此女平日挥金如土,前些时日还因欠下赌债,被债主追到作坊里讨要。“

作案时机与缘由,林珠皆已具备。如今只待按律缉拿归案便是。

约莫半个时辰后,一众衙役来至林珠居住的巷弄。

正欲登门,忽有眼明手快的差役瞧见——巷口处鬼鬼祟祟张望的,可不正是那脸上带疤的凶徒与缺了只耳朵的贼人?

这哪里是逃犯?分明是送上门的功劳!

真个是“寻时千般难,得处反觉易“。

官差们未等捕头发令,便如饿虎扑食般一拥而上。

那二人还未反应过来,已被狠狠摁在冰冷的青石地上。

“老实点!“衙役怒斥着,镣铐叮当碰撞,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个贼人捆得动弹不得。

巷子里,家家户户的门窗后都挤满了惊恐的面孔。

见到这阵仗,邻居们连呼吸都屏住了。

“抓的是谁家的人?“

“看方向像是往林家......“

交头接耳之际,突然看见满脸伤痕的林珠被差役拖了出来。

整条巷子瞬间沸腾了,连锅里煮着的饭菜都忘了关火,人们争先恐后地往林家院子挤。

“老天!这丫头犯了什么事?居然戴上了镣铐!“

“该不会是在外面闹出人命了吧?“

“就她那点胆子?“

“看她脸上那些伤——昨天林老太还非说是摔的,骗谁呢!“

正说着,碰见林老太和儿媳妇买菜回来。

见众人围堵,那媳妇还笑吟吟地问:“出什么新鲜事了?“

隔壁大婶急得直跳脚:“你们家珠丫头被官府抓走啦!“

“造孽啊!“林老太一声哀嚎,扔了菜篮子就往街上奔。

那媳妇顿时软倒在地,哭喊着追了上去。

可惜还是晚了一步。

等她们赶到县衙,林珠早已被关进牢房,那沉重的牢门“砰“地关上,将母女俩撕心裂肺的哭嚎无情地挡在了外面。

五人被押解回衙时,铁头与黄鼠狼为求宽宥,未等衙役逼问,便急不可耐地将竹竿巢穴和盘托出。

未及午时,这伙贼人已尽数锒铛入狱。

县太爷命人分开关押,逐个审讯。

虽难断定是否暗中串通,然几人供状竟如出一辙。

那黄鼠狼跪在堂下,战战兢兢道出原委:原是月前在赌坊与林氏女相识。

三日前,此女寻上门来,许以每人纹银十两,要他们相助寻一物件。

十两白银,足够小户人家半载开销,几人正为赌债所困,当即应允。

此后两日,他们潜伏顾宅周遭窥探。

岂料那夜破门而入时,竟见屋内早已遭人洗劫。

林氏女见状便要赖账,几人怒从心起,将其痛殴泄愤。

为补亏空,索性将宅中所剩细软尽数掠走。

谁曾想此事竟惊动全城,连《邸报》都刊载其事!

黄鼠狼与铁头见势不妙,欲再向林氏女勒索银钱后远遁他乡。

偏生时运不济,方至顾宅巷口,尚未动手,便被巡捕当场拿下。

至于顾宅失窃何物,又系何人所盗,几人确是一无所知。

那林氏女虽供述相仿,然被问及所寻何物时,目光游移,言辞闪烁。

现下起获的不过是些陈旧衣物,统共不值几文。

若供认是为千两银票而来,这罪责可就大了。

故而她咬紧牙关,只道家计艰难,闻得顾家豪富,特来碰碰运气。

明镜高悬的县太爷岂是易与之辈?

早不偷晚不盗,偏选在顾老爷携夫人远行,顾小姐方支取银两之际动手。

如此“巧合“,怕是三岁孩童都难取信!

差役们暗自思忖:顾府与林家相隔十余里之遥,那林氏不过是个深闺妇人,怎会知晓顾小姐当日从钱庄取了银票?

更蹊跷的是,竟连银票用牛皮纸包裹这等细节都了如指掌?

这般蹊跷事,若说没有内鬼通风报信,怕是连阴司的判官都要笑掉大牙!

县太爷既已起疑,便不再与她虚与委蛇。

须知本朝律例,可从未说过不能用刑。

一记杀威棒不够,便再来三十大板!

那林珠初时还嘴硬,待听得“若再不从实招来,按律当斩“的判词,顿时吓得面如土色,抖如筛糠,再不敢有半分隐瞒。

偏生此时,那刚从江南探亲归来的林淑芬还蒙在鼓里——

她这好侄女,已然将她所做勾当,在公堂之上吐露了个底朝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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